Is it very ridiculous that the Bible is evaluated by Obscene Articles Tribunals (OAT, 淫褻物品審裁處)? Anything in the Bible is obscence?
「人類文明一部份」 影視處不會把《聖經》送檢
2007-05-17 HKT 19:20
影視處接獲2041宗指聖經內容不雅的投訴後說,不會將《聖經》送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級。
影視處發表聲明,形容《聖經》是宗教文獻,亦是人類文明一部份,歷代相傳,這些源遠流長的宗教文獻或文學作品,並沒有違反一般合理社會人士,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,影視處不會將《聖經》送交評級。
另外,曾經轉載中大學生報情色版部份內容的《明報》,影視處已經送交審裁處評級。
至於有關情色版的投訴,增加至203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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